《宅妖》
長山李公,大司寇之侄也。宅多妖異。嘗見廈有春凳,肉紅色,甚修潤。李以故無此物,近撫按之,隨手而曲,殆如肉軟,駭而卻走。旋回視則四足移動,漸入壁中。又見壁間倚白梃,潔澤修長。近扶之,膩然而倒,委蛇入壁,移時始沒。
康熙十七年,王生浚升設帳其家。日暮燈火初張,生著履臥榻上。忽見小人長三寸許,自外入。略一盤旋,即復去。少頃,荷二小凳來,設堂中,宛如小兒輩用梁黠心所制者。又頃之,二小人舁一棺入,長四寸許,停置凳上。安厝未已,一女子率廝婢數人來,率細小如前狀。女子衰衣,麻練束腰際,布裹首。以袖掩口,嚶嚶而哭,聲類巨蠅。生睥睨良久,毛發森立,如箱被於體。因大呼,遽走,顛床下,搖戰莫能起。館中人聞聲異,集堂中,人物杳然矣。
長山縣李某,是當時司寇的侄子。
他的房子常常有奇怪的現象。
有一次,李某看到屋裏有個凳子,朱紅色,看起來圓潤精美,李某因為家裏沒見過這個東西,去摸了一下,凳子隨手彎曲,像肉一樣,軟綿綿的。
李某嚇了一跳,趕快跑開,又回頭看,這個凳子,邁開四條腿,慢慢走進牆壁裡;又有一次,他看到牆上靠著一根白色竿子,淨美長潤,靠近去拿他,長竿軟軟的倒下去,像蛇一樣,慢慢蜿蜒進入牆壁,慢慢消失。
康熙十七年,王姓秀才俊升到李某家授課。
黃昏掌燈時分,王某穿著鞋子躺在床上。
忽然看到三寸來高的小人,從門外走進來,看了一看就出去了。
不久,兩個小人擡一口四寸左右的小棺材,放到了小凳上。
接著,又有一個女子,帶著幾個丫鬟,都是三寸來高。
女子披麻戴孝,腰上頭上纏著白布,用手掩住口鼻,痛哭失聲,聲音就像大蒼蠅飛過的聲音。
王某看了許久,不覺汗毛倒立,像寒霜佈滿全身趕快大喊逃走,結果摔在床下,兩腿打顫爬不起來。
李某家人聽到呼喊,都跑進來,結果屋子裡面這些小人都不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