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汾州狐》
汾州判朱公者,居廨多狐。公夜坐,有女子往來燈下,初謂是家人婦,未遑顧瞻,及舉目,竟不相識,而容光艷絕。心知其狐,而愛好之,遽呼之來,女停履笑曰:「厲聲加人,誰是汝婢媼耶?」朱笑而起,曳坐謝過。遂與款密,久如夫妻之好。忽謂曰:「君秩當遷,別有日矣。」問:何時?」答曰:「目前。但賀者在門,吊者即在閭,不能官也。」三日遷報果至,次日即得太夫人訃音。公解任,欲與偕旋。狐不可,送之河上,強之登舟。女曰:「君自不知,狐不能過河也。」朱不忍別,戀戀河畔。女忽出,言將一謁故舊。移時歸,即有客來答拜。女別室與語。客去乃來,曰:「請便登舟,妾送君渡。」朱曰:「向言不能渡,今何以渡?」曰:「曩所謁非他,河神也。妾以君故特請之。彼限我十天往復,故可暫依耳。」遂同濟。至十日,果別而去。
汾州通判朱公,居處多狐狸。朱公晚上坐屋裡,有女子往來燈下,剛開始以為是家人,沒注意;等到抬頭,竟不相識,而容光豔絕。心知是狐狸,而愛好她的姿容,立刻叫她過來。女郎停步笑說:「那麼大聲喊人,誰是你的奴婢?」朱笑著站起身道歉並請女郎就坐。於是跟他款款密語,就像夫妻一般。有一天忽然跟朱說:「你命裡該升遷,我們快分手了。」問說:「甚麼時候?」回答:「就在眼前。不過賀客剛來,弔喪的跟著到,不能做官。」三日後,升遷通報果然來了。次日又立刻傳來母親的訃聞。朱公卸任奔喪,想跟女郎一起回去。狐狸不同意。女郎送朱到河邊。朱強邀女郎登船。女郎說:「你不知道,狐狸不能越過這條河。」朱不忍離別,在河邊戀戀不捨。女郎忽然離開,說要拜訪一老朋友。一會兒回來,立刻有客人來回訪。女郎私下跟客人聊。客人走了才見朱,說:「請馬上登船,我送你過河。」朱說:「不是說不能過河,現在為什麼可以?」說:「剛剛來的客人就是河神。因為你的原因,特別請他幫忙。他限我十天往返,所以可以暫時過去。」於是一起過河。到第十天,果然道別離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