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卷九」
《喬女》

《喬女》

平原喬生有女黑醜,壑一鼻,跛一足。年二十五六,無問名者。邑有穆生四十餘,妻死,貧不能續,因聘焉。三年生一子。未幾穆生卒,家益索,大困,則乞憐其母。母頗不耐之。女亦憤不復返,惟以紡織自給。

有孟生喪偶,遺一子烏頭,裁周歲,以乳哺乏人,急於求配;然媒數言,輒不當意。忽見女,大悅之,陰使人風示女。女辭焉,曰:「饑凍若此,從官人得溫飽,夫寧不願?然殘醜不如人,所可自信者,德耳。又事二夫,官人何取焉!」孟益賢之,使媒者函金加幣而悅其母母悅,自詣女所固要之,女志終不奪。母慚,願以少女字孟,家人皆喜,而孟殊不願。居無何,孟暴疾卒,女往臨哭盡哀。孟故無戚黨,死後,村中無賴悉憑陵之,家具攜取一空。方謀瓜分其田產,家人又各草竊以去,惟一嫗抱兒哭帷中。女問得故,大不平。聞林生與孟善,乃踵門而告曰:「夫婦、朋友,人之大倫也。妾以奇醜為世不齒,獨孟生能知我。前雖固拒之,然固已心許之矣。今身死子幼,自當有以報知己。然存孤易,禦侮難,若無兄弟父母,遂坐視其子死家滅而不一救,則五倫可以無朋友矣。妾無所多須於君,但以片紙告邑宰;撫孤,則妾不敢辭。」林曰:「諾。」女別而歸。林將如其所教;無賴輩怒,咸欲以白刃相仇。林大懼,閉戶不敢復行。女見數日寂無音,問之,則孟氏田產已盡矣。

女忿甚,挺身自詣官。官詰女屬孟何人,女曰:「公宰一邑,所憑者理耳。如其言妄,即至戚無所逃罪;如非妄,則道路之人可聽也。」官怒其言戇,呵逐而出。女冤憤無伸,哭訴於搢紳之門。某先生聞而義之,代剖於宰。宰按之果真,窮治諸無賴,盡返所取。

或議留女居孟第,撫其孤;女不肯。扃其戶,使媼抱烏頭從與俱歸,另舍之。凡烏頭日用所需,輒同嫗啟戶出粟,為之營辨;己錙銖無所沾染,抱子食貧,一如曩昔。積數年烏頭漸長,為延師教讀;己子則使學操作。嫗勸使並讀,女曰:「烏頭之費,其所自有;我耗人之財以教己子,此心何以自明?」又數年,為烏頭積粟數百石,乃聘於名族,治其第宅,析令歸。烏頭泣要同居,女從之;然紡績如故。烏頭夫婦奪其具,女曰:「我母子坐食,心甚不安。」遂早暮為之紀理,使其子巡行阡陌,若為傭然。烏頭夫妻有小過,輒斥譴不少貸;稍不悛,則怫然欲去。夫妻跪道悔詞始止。未幾烏頭入泮,又辭欲歸。烏頭不可,捐聘幣,為穆子完婚。女乃析子令歸。烏頭留之不得,陰使人於近村為市恆產百畝而後遺之。後女疾求歸。烏頭不聽。病益篤,囑曰:「必以我歸葬!」烏頭諾。既卒,陰以金啖穆子,俾合葬於孟。及期,棺重,三十人不能舉。穆子忽僕,七孔血出,自言曰:「不肖兒,何得遂賣汝母!」烏頭懼,拜祝之,始愈。乃復停數日,修治穆墓已,始合厝之。

異史氏曰:「知己之感,許之以身,此烈男子之所為也。彼女子何知,而奇偉如是?若遇九方皋,直牡視之矣。」

  平原縣一姓喬的讀書人有個女兒,又黑又醜,還塌鼻子、瘸腿。二十五六了,也沒有人來聘娶。城裏有個姓穆的讀書人,40 多歲,妻子死了,家裏貧窮,無力續弦,便娶了喬家女兒。喬女過門三年,生了個兒子,沒多久,穆生便去世了,家境因此更加貧寒,生活很困難。喬女便向自己母親求助,母親對女兒的乞求,很不耐煩。喬女很生氣,從此不再回娘家,全靠紡線、織布來維持生活。

  有個姓孟的讀書人,妻子死了,留下一個孩子叫烏頭,剛剛 1 周歲,因為孩子沒有奶吃,所以急著要續娶。但媒人提了幾個人他都不滿意。忽然見到喬女,孟生對她非常滿意,暗中讓人傳話,喬女卻拒絕說:“我現在窮困到這種地步,嫁給孟先生可以得到溫飽,怎麼能不願意呢?無奈我又殘廢又醜陋,配不上人家,所能自傲的只剩品德了。但如答應孟先生,那就是嫁了兩個丈夫,連德性也虧了。孟先生要我那一點呢。”雖然被她拒絕了,但孟生知道後卻就更加敬佩她。於是讓媒人送上金錢和禮物,去勸說她母親。她母親一聽非常高興,便親自到女兒家去,強迫女兒答應這門親事。但母親無法改變喬女堅持不嫁的志向,十分慚愧。表示願意把小女兒嫁給孟生;孟家人都高興這樣辦,但孟生卻不答應。

  不久,孟生得急病突然死去。喬女到孟家去弔喪,極盡哀痛。孟生沒有親戚和本家,死後,村中無賴乘機欺負他的家人,把孟家的家俱掠取一空,正在打算瓜分孟家的田產。僕人,也分別偷拿一些東西逃跑了,只有一個老太婆抱著烏頭在帳子裏哭。喬女問明原委,非常不平。她聽說林生和孟生生前很好,於是便登門拜訪,對他說:“夫婦、朋友,是重要的人倫。我因為很醜陋被人們看不起,唯獨孟先生看重我。前番雖然堅決拒絕了他的求婚,但內心已經答應他了。如今,孟先生故去,他的孩子又小,我感到自己應做點事情來幫助孟家,以報答他對我的厚愛。可是,收養他的孤兒,很容易,但防禦外人的欺負卻很難辦。若是因為他沒有兄弟父母,就眼看他家破人亡,而不肯去救援,那麼,五倫之中便用不著有朋友這一項了。我沒有其他的事情麻煩你,只請你寫上一張狀子告到縣裏去。至於撫養孤兒的事,我不會推辭。”林生說:“沒問題!”喬女告別了他回到家裏。

  林生準備按喬女的要求去做,無賴們知道後很惱火,都以白刀子進紅刀子出相威脅。林生一見非常害怕,關起門再也不敢出去。喬女等了幾天,杳無音信,一打聽,孟家的田產已經被人瓜分光了。喬女急了,挺身而出,親自去見官。縣官問喬女是孟生的什麼人,喬女回答說:“您大老爺主管一縣的事,所依據的應該是公理。如果說的不對,即便是至親好友也不能不治罪,如果說的不錯,即便是路人也不妨聽聽他的話。”縣官很不高興,說她頂撞長官,便把她趕出衙門。喬女氣憤不己無處申辯,哭著跟當地大戶人家訴冤。

  有一位先生,聽到這件事,為她的義氣所感動,代她向縣官說明了事情原委。縣官一查,果然喬女所說不假。於是,縣官竭力處罰了這幫無賴,把他們所奪去的產業都追了回來。有人提議讓喬女住在孟家,以便撫養孤兒。喬女不肯這樣做,她封上孟家的門,叫老太婆抱著烏頭與她一起回家。到家後,另外安置他們住下,凡是烏頭需用的東西,她都同老太婆一起去開門拿出糧食換成錢,為他置辦;自己卻分文不取,仍然帶著自己的孩子和往常一樣過窮日子。

  過了幾年,烏頭漸漸長大,喬女便為他請老師,教他讀書,卻叫自己的兒子學幹活。老太婆勸喬女讓孩子和烏頭一起讀書。喬女說:“烏頭花費的錢,是他自己的,我消耗別人的錢財來教育自己孩子,又怎麼能表明心意呢?”

  又過了幾年,喬女替烏頭積累了幾百石糧食,為他聘娶了一位名門閨秀,修葺了宅院,於是把產業交還給他,讓他回去自己過活。烏頭哭著懇求喬女和他一起住,喬女這才答應。可是,她仍然紡紗,織布,烏頭夫婦搶下紡紗工具。喬女說:“我母子倆白坐著吃喝,心裏怎麼能安穩呢?”於是,她便整天替烏頭經營家業,讓兒子到田裏去監工,像雇來的夥計一樣幹活。烏頭夫婦有時有小的過失,喬女就嚴加責備不肯輕饒;稍有不肯改過的表現,她就不高興地要離開,直到烏頭夫婦跪下悔改,她才留下。

  不久,烏頭入學讀書,喬女又想離開烏頭夫婦回自己家去,烏頭不肯答應,拿出錢為穆生兒子完了婚。喬女便把自己的產業交給兒子,叫他回家去自己過活。烏頭見留不住,便暗中使人在附近村子為穆子買了百畝土地,這才讓他回去。

  後來,喬女患病,要求回家去,烏頭不同意。病危時,喬女囑咐說:“一定要把我歸葬穆家!”烏頭答應了。等她死後,烏頭暗中送些錢給穆子,要將喬女與自己的父親孟生合葬。到了出殯那天,棺材重得三十幾個人都抬不起來。穆子忽然倒在地上,七孔流血,自己說:“不孝的兒子,怎麼能賣你母親呢!”烏頭一見非常害怕,趕緊拜倒禱告,才好。於是,棺材又停了幾天,等把穆生的墓地修治完工後,才將她與穆生合葬了。

  異史氏說:“別人把自己看做知己,自己把性命回報給他,這是烈血男兒所能做出的。而這個女人知道甚麼,竟然做出如此非凡的事情來。假若遇到善於相馬的九方皋,會把她看成是雄性的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