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卷二」
《灘水狐》

《灘水狐》

灘邑李氏有別第,忽一翁來稅居,歲出直金五十,諾之。既去無耗,李囑家人別租。翌日翁至,曰:「租宅已有關說,何欲更僦他人?」李白所疑。翁曰:「我將久居是,所以遲遲者,以涓吉在十日之後耳。」因先納一歲之直,曰:「終歲空之,勿問也。」李送出,問期,翁告之。

過期數日,亦竟渺然。及往覘之,則雙扉內閉,炊煙起而人聲雜矣。訝之,投刺往謁。翁趨出,逆而入,笑語可親。既歸,遣人饋遺其家;翁犒賜豐隆。又數日,李設筵邀翁,款洽甚歡。問其居里,以秦中對。李訝其遠,翁曰:「貴鄉福地也。秦中不可居,大難將作。」對方承平,置未深問。越日,翁折柬報居停之禮,供帳飲食,備極侈麗。李益驚,疑為貴官。翁以交好,因自言為狐。李駭絕,逢人輒道。邑搢紳聞其異,日結駟於門,願納交翁,翁無不傴僂接見。漸而郡官亦時還往。獨邑令求通,輒辭以故。令又托主人先容,翁辭。李詰其故。翁離席近客而私語曰:「君自不知,彼前身為驢,今雖儼然民上,乃飲粐而亦醉者也。僕固異類,羞與為伍。」李乃托詞告令,謂狐畏其神明故不敢見。令信之而止。

此康熙十一年事,未幾秦罹兵燹,狐能前知,信矣。異史氏曰:「驢之為物龐然也。一怒則踶趹嗥嘶,眼大於盎,氣粗於牛,不惟聲難聞,狀亦難見。倘執束芻而誘之,則帖耳輯首,喜受羈勒矣。以此居民上,宜其飲粐而亦醉也。願臨民者以驢為戒,而求齒於狐,則德日進矣。」

  濰縣李某有一所閒房要出租。一天,忽然來了一個老翁想租賃這座房子,每年願出租金五十兩銀子。李某答應了。老翁走了後,卻再沒有音訊,李某便囑咐家人把房子再租給別人。第二天,老翁來了,說:“已經講妥把房子租給我,為什麼又要租給別人?”李某告訴他說,自己懷疑他不再來了。老翁說:“我馬上就要搬來長住,之所以遲遲沒搬過來,是因為我選擇的喬遷吉日在十天之後。”老翁又先付給李某一年的租金,說:“這座房子就是空上一年,你也不要再過問了。”李某送他出去,詢問他搬家的確切日期,老翁說了。後來又過了那個日期好幾天,老翁還是沒有蹤影。李某去察看動靜,只見大門從裏邊閂著,院裏炊煙嫋嫋升起,人聲嘈雜。李某大為驚訝,投進名帖拜訪。老翁急忙迎了出來,將他請進屋內,滿臉笑容,言談和藹可親。

  李某回來後,派人贈給老翁家一些東西,老翁盛情款待了派去的人,也回送了很多禮物。又過了幾天,李某擺下酒席,請老翁聚會,二人談得十分投機、歡快。李某問起老翁的家鄉,回答是陝西。李某驚訝陝西距這裏太遠,老翁說:“你們這裏是福地。陝西不能再住了,那裏將要發生大災難。”當時正天下太平,李某聽了老翁的話也沒在意,沒有深問。又隔了一天,老翁下帖子回請李某。酒宴上的菜肴、擺設都非常奢侈華麗。李某更加驚異,懷疑老翁是貴官。老翁因為和他交往深了,便自稱是狐仙。李某驚駭萬分,從此後逢人便說。本縣的官紳聽到後,天天有人騎著馬去拜訪老翁,都想和他結交,老翁無不恭敬地接待,漸漸地和郡官也來往。但是,唯獨本縣縣令要求見他,老翁總是藉故推辭。縣令又托李某先給介紹介紹,老翁仍舊不願見。李某詢問緣故,老翁離席湊近李某,悄悄地說:“您不知道,縣令前世是頭驢。現在雖然人模人樣的統治著老百姓,但卻是一個見了錢什麼都幹得出來的無恥之徒!我雖然不是人類,也羞於和他交往!”李某便找托詞告訴縣令,說狐翁畏懼縣令的神明,所以不敢見。縣令信以為真,也就不再勉強了。這是康熙十一年的事。不久,陝西果然遭遇兵亂。狐能先知先覺,看來是真的了。

  異史氏說:“驢子這個東西,樣子很大。一生氣就叫,眼睛張得比碗還大,聲音比牛還粗;不只聲音難聽,樣子也難看。假如拿一把草引誘牠,就會俯首貼耳,很高興的接受束縛。以這樣的德行做父母官,就算小小好處也會頭暈暈的。但願願父母官能以驢為戒,而希望能讓狐狸看得起,那麼品德自然逐日增長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