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道德經』《老子·第十一章》《老子·第十一章》 三十輻,共一轂,當其無,有車之用。埏埴以為器,當其無,有器之用。鑿戶牖以為室,當其無,有室之用。故有之以為利,無之以為用。 三十根輻條集中在車軸穿過的圓木上,圓木有空的地方,才對車有用處(可行走)。揉合黏土製成器皿,上面有空的地方,才有器皿的用處(能容納)。為房屋安窗戶,窗戶有空的地方,才對房屋有用處(取光亮)。有形者對人們有利益,是由於無形者的功用啊。《老子·第十章》《老子·第十二章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