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卷一」
《妖術》

《妖術》

於公者,少任俠,喜拳勇,力能持高壺作旋風舞。崇禎間,殿試在都,僕疫不起,患之。會市上有善卜者,能決人生死,將代問之。

既至未言,卜者曰:「君莫欲問僕病乎?」公駭應之。曰:「病者無害,君可危。」公乃自卜,卜者起卦,愕然曰:「君三日當死!」公驚詫良久。卜者從容曰:「鄙人有小術,報我十金,當代禳之。」公自念生死已定,術豈能解,不應而起,欲出。卜者曰:「惜此小費,勿悔!勿悔!」愛公者皆為公懼,勸罄橐以哀之。公不聽。

倏忽至三日,公端坐旅舍,靜以覘之,終日無恙。至夜,闔戶挑燈,倚劍危坐。一漏向盡,更無死法。意欲就枕,忽聞窗隙窣窣有聲。急視之,一小人荷戈入,及地則高如人。公捉劍起急擊之,飄忽未中。遂遽小,復尋窗隙,意欲遁去。公疾斫之,應手而倒。燭之,則紙人,已腰斷矣。公不敢臥,又坐待之。逾時一物穿窗入,怪獰如鬼。才及地,急擊之,斷而為兩,皆蠕動。恐其復起,又連擊之,劍劍皆中,其聲不軟。審視則土偶,片片已碎。

於是移坐窗下,目注隙中。久之,聞窗外如牛喘,有物推窗欞,房壁震搖,其勢欲傾。公懼覆壓,計不如出而鬥,遂劃然脫肩,奔而出。見一巨鬼,高與簷齊;昏月中見其面黑如煤,眼閃爍有黃光;上無衣,下無履,手弓而腰矢。公方駭,鬼則彎矣。公以劍撥矢,矢墮。欲擊之,則又彎矣。公急躍避,矢貫於壁,戰戰有聲。鬼怒甚,拔佩刀,揮如風,望公力劈。公猱進,刀中庭石,石立斷。公出其股間,削鬼中踝,鏗然有聲。鬼益怒,吼如雷,轉身復剁。公又伏身入,刀落,斷公裙。公已及脅下,猛斫之,亦鏗然有聲,鬼僕而殭。公亂擊之,聲硬如柝。燭之則一木偶,高大如人。弓矢尚纏腰際,刻畫猙獰;劍擊處,皆有血出。公因秉燭待旦。方語鬼物皆卜人遣之,欲致人於死,以神其術也。

次日,遍告交知,與共詣卜所。卜人遙見公,瞥不可見。或曰:「皆翳形術也,犬血可破。」公如其言,戒備而往。卜人又匿如前。急以犬血沃立處,但見卜人頭面,皆為犬血模糊,目灼灼如鬼立。乃執付有司而殺之。

異史氏曰:「嘗謂買卜為一癡。世之講此道而不爽於生死者幾人?卜之而爽,猶不卜也。且即明明告我以死期之至,將復如何?況借人命以神其術者,其可畏尤甚耶!」

  于某,年輕時候喜歡習武,功夫不錯,力氣很大,曾經手持石墩揮舞如同旋風,見者無不駭然。

  崇禎年間,于某去京都參加殿試,他一個僕人病的很嚴重,臥床不起,于某擔心他不治而亡,去街上找一個聽說能決人生死的半仙占卜。

  剛到半仙的算命攤子,半仙就問:“是給你家僕人來問病吧?”

  于某吃了一驚,覺得這半仙確實有些能耐。

  接著,半仙說出讓于某更吃驚的話:“你家僕人沒啥事,過幾天就好了。倒是你得小心點,三天之內你必然會死。”

  于某駭然,瞠目結舌。

  半仙又笑呵呵的說道:“我有個方子能破此劫,不過……要十兩黃金。”

  于某心想:“生死由命,豈是小手段能破的了?”

  於是拒絕了半仙的好意,剛要起身回家,半仙說:“你可不要因爲心疼這十兩金子而招致大禍啊。”

  旁邊的人也紛紛勸阻,于某不聽,執意走了。

  一晃到了第三天,這天于某端坐在客棧房間裏,靜靜的等待死亡來臨,整個白天都沒啥動靜,入夜掌燈時分,于某關起房門,身旁放了佩劍。

  誰知等了好久也沒任何反應,正當他昏昏欲睡時,忽然聽到窗戶縫裏淅淅索索的聲音,定睛一瞧,一個帶著兵刃的小人爬了進來,到了地上,已經長成一人多高。

  于某拿起寶劍,大喝一聲衝上前去擊殺,然而那個東西飄搖不定,無法擊中。看于某如此勇武,那個東西又變成原來大小,要從窗戶上逃跑。

  于某奮起一擊,小人落地,仔細一看,原來是個紙人,已經被于某攔腰斬斷了。

  這下于某清醒了許多,不敢睡覺。剛坐了一會兒,又有東西從窗戶爬進來,面容猙獰如同惡鬼。那東西剛爬到地下,就被于某劈成兩半,誰知兩半各自蠕動,眼看就要粘合到一起,于某連刺這怪物,終於碎成了一地的小碎片,細細一看原來是個土偶……

  于某不敢大意,搬凳子坐在窗戶下面,目不轉睛看著窗縫。

  過了好一會兒,聽到外面喘氣如牛,好像有什麽龐然大物,緊接著那東西開始推窗框,房子開始搖晃,眼看就要倒塌了。

  于某持寶劍衝出屋外,借著昏黃月色,看到一隻巨怪,比房檐略高,臉如黑炭,眼冒黃光,也沒穿衣服,腰間挎著刀和箭壺,手裏一張弓,怒目而視。于某有點害怕,這時怪物朝于某射來一箭,于某揮動佩劍,將箭矢打落,正要反擊,那怪物又射一箭,于某趕緊跳著躲開,箭矢擦著耳邊飛過,噹的一聲沒入了牆壁。

  怪物一看兩次未中,非常震怒,拔出腰刀照著于某面門就砍落下來。

  于某施展身形,如同猿猴一般向前一竄,從怪物兩腿間躍出,躲開攻擊,怪物的腰刀砍到院子裏的石頭上,石頭頓時斷爲兩截。此時于某回身一劍,正中怪物腳踝,鏗鏘有聲好像削中金石。怪物吃痛,更加狂暴,吼聲如雷,轉身又向于某砍出一刀。

  于某故技重施,向前竄出,怪物只砍到他的一片衣襟。

  此時于某已經到了怪物的肋骨下面,舉起寶劍,使出渾身力氣猛刺,怪物應聲倒地,掙扎兩下爬不起來了。

  于某看怪物死了,就去屋裏取出燈燭,原來怪物是木偶所化,這木偶面龐猙獰,腰間有弓箭,被刺中的地方還有鮮血流出。

  于某守了一夜,再無其他怪物。他也明白這些東西一定是那個半仙,爲了自己的半仙名聲和幾兩黃金,出此骯髒手段。

  第二天,于某約了好些朋友,一起去半仙家裏討回公道。

  誰知半仙看到于某一幫人前來,不知施展了什麽手腳,大家都看不到他。

  有人悄悄告訴于某:“這是障眼法,用狗血能破。”

  於是于某拿狗血照著半仙家裏亂潑,半仙果然現形,滿頭滿臉都是狗血,眼神慌亂。

  大家把他押解到官府,判了死刑。

  異史氏評論:算命本來就是不牢靠的事情,靠算命來逃避生死更是不著邊際。算了命又覺得不好,還不如不算。算出生死日期又能如何?像這個故事,碰到謀財害命的不良分子,那就更慘了。